一、关于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对象的意见分歧
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它研究资源配置,还是研究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经济理论界存在着严重的意见分歧。
为了叙述的方便,这里有必要先说明一下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的关系。虽然国内外都有人试图区分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但是都未见成功。我们在这里仍然把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看作是同义语。事实上,在马克思的著作中,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二者是在相同的意义上使用的,具有相同的内涵和外延,可以互用。在有代表性的西方经济学教科书中,经济学和政治经济学也常常是同义语。例如,马歇尔的《经济学原理》中有“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提法,萨缪尔森的《经济学》中有“经济学或政治经济学”的提法。还值得注意的是,《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也把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看作是同义语:“在即将进入21世纪的今天,‘政治经济学’和‘经济学’这两个名词都还存在。自它们产生以来,涵义都有所变化,然而,两者基本上可看作同义语。”[1]
目前国内经济学界在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对象问题上至少存在两种对立的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经济学是关于资源配置的科学,研究资源配置是全部经济学的核心。
另一种意见认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资源配置方式从属于生产方式。对生产方式的研究也就包含了对资源配置方式的研究。但是,决不能把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只规定为关于资源配置的科学。如果这样规定,就会把生产方式排除在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就会把由生产方式产生并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排除在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范围之外。
国内学术界的上述意见分歧,从更广阔的经济思想史背景上看,实际上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西方经济学在研究对象上的根本分歧。
二、马克思《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国内学者的不同理解
我国目前有数以百计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每一本教科书开宗明义第一章都规定:政治经济学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它研究人们的社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这个定义的优点是突出了对生产关系的研究,缺点是没有把对生产方式的研究放在应有的地位。从研究对象中排除了生产方式,也就排除了生产关系所包容不了的重要经济问题,例如资源配置问题。这样,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就狭窄化了。内容原本丰富的政治经济学现在被局限于只研究三方面的问题:生产资料的所有制形式;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他们的相互关系;产品分配形式。
要避免把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狭窄化,就应当从现今教科书的定义复归到马克思的定义上去。
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一版序言中明确地规定了《资本论》的研究对象。他说:“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2]
从马克思的上述规定中可以清楚地看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一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是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大家知道,马克思在这里所说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同属经济关系,也就是哲学教科书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所说的生产关系。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
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从内容到文字,都是准确无误、没有二义的。但是,我国经济学界长期以来对于如何理解这一规定一直存在着争论,意见颇为分歧,而且始终未取得共识。《资本论》研究对象成了难解之谜。
一种观点认为,政治经济学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因此,马克思在这里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实际上指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可是,如果这样解释,前面引用的马克思的那句话就成了“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显然犯了逻辑混乱的错误。
另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在这里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指的是资本主义广义生产关系,“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指的是狭义生产关系。可是,如果这样解释,马克思的这句话就成了“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广义生产关系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狭义生产关系”。这同样犯了逻辑混乱的错误。
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马克思在这里说的“生产方式”既包括生产力,又包括生产关系,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只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而且是关于生产力的科学。可是,如果这样解释,马克思的这句话就成了“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这仍然犯了逻辑混乱的错误。
原本很清楚的问题,我国经济学界越争论反而越不清楚。除了其他原因之外,恐怕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第一个原因是,我们头脑中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政治经济学定义。我们学习政治经济学,除极少数例外,都不是从《资本论》开始,而是从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开始的。按照教科书的定义,政治经济学是关于生产关系的科学。在研究和诠释《资本论》时,由于头脑中已经有了教科书的定义,就很容易用教科书的定义去解释马克思的定义,以便保持教科书定义和《资本论》研究对象之间的一致。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解释成为“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或“资本主义广义生产关系”的主要动因就在于此。
第二个原因是,我们头脑中有一个先入为主的生产方式的定义。我们对生产方式这一范畴的认识,一般不是直接来自马克思,而是来自后来的马克思主义者,来自哲学教科书和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在教科书中,生产方式包括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二者的统一。在研究和诠释《资本论》时,由于头脑中已经有了这种生产方式定义,就很容易据此解释《资本论》研究对象,并由此认为政治经济学还应当研究生产力。
第三个原因是,我们一般只熟悉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表述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原理,而不熟悉马克思在一系列著作中阐述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更没有注意到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原理所作的重大修改。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正是建立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之上的。
理解马克思《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关键,就在于理解马克思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
(一)马克思在1846年12月28日致安年科夫的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他写道:“随着新的生产力的获得,人们便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而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他们便改变所有不过是这一特定生产方式的必然关系的经济关系。”[3]请注意,这里不是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也不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构成生产方式,而是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二)马克思在1847年的《哲学的贫困》中再次阐述了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他写道:“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保证自己生活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4]
(三)马克思在19世纪40年代形成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的思想后来在《资本论》中得到了充分的发展。马克思写道:“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科学分析却证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它和任何其他一定的生产方式一样,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而这个条件又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结果和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现成基础;同这种独特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他们的社会生活过程中、在他们的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5]这是马克思运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得到的科学结论。结论表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是一定的生产方式由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现成基础。一定的生产方式又决定一定的生产关系。新的生产力会产生和它相适应的新的生产方式,新的生产方式又会产生和自己相适应的新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特殊的、历史规定的生产方式,和它相适应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具有特殊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
(四)马克思根据自己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在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中,对1859年问世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生产力—生产关系原理作了重大修改。其中最重要的是把《〈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6],修改成“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与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7]。马克思的这一修改十分重要。修改后的原理表明:第一,不是生产力直接决定生产关系,而是一定历史发展阶段的生产力决定和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方式,一定的生产方式决定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第二,成为社会的经济结构或经济基础的,是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而不只是生产关系。
(五)马克思在1872年开始出版的《资本论》法文版中,又将《〈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的“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修改成“一定的生产方式以及从这种生产方式中产生的社会关系”。[8]
由上述可见,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贯穿于马克思从19世纪40年代到70年代的著作,经历了一个形成和发展的过程。因此,决不能把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看作是偶然出现于马克思个别著作中的个别提法。
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的基本内容是:
第一,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一定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是一定的生产方式赖以产生的历史条件和现成基础。生产力的变化引起生产方式的变化,新的生产力要求产生和它相适应的新的生产方式。
第二,生产方式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从生产方式中产生的,一定的生产关系是一定的生产方式所具有的必然关系。生产关系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生产方式的发展引起生产关系的发展,生产方式的改变导致生产关系的改变。
第三,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具有历史暂时性。生产力是不断发展、不断变革的,因此,同生产力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具有特殊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也具有特殊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
以上分析表明,在马克思那里,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个范畴之间既不存在替代关系,也不存在包容关系。既不能将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的“生产方式”解释成生产关系或广义生产关系,也不能解释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
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指生产的资本主义的社会形式,即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也就是雇佣劳动和资本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在马克思的著作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资本主义生产”具有相同的含义。在马克思亲自校订的《资本论》法文版中,“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有时就被改成“资本主义生产”。关于资本主义生产即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基本特征,马克思写道:“我们称为资本主义生产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生产过程从属于资本,或者说,这种生产方式以资本和雇佣劳动的关系为基础,而且这种关系是起决定作用的、占支配地位的生产方式。”[9]
理解了马克思的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定义就不再是难解之谜。
第一,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者中,成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第一个组成部分的是生产方式。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起点、前提和基础,分析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剖视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和对抗。
第二,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者中,成为《资本论》研究对象的第二个组成部分的是生产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详细地研究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考察了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各种社会集团在生产中的地位以及它们的相互关系,分析了资本主义社会的产品分配形式。马克思不是在完成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考察之后再考察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而是将二者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这是因为,生产关系是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是从生产方式中产生的。马克思说:“资本主义占有方式,从而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的[10]。又说,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是从生产方式产生的[11]。至于分配关系,马克思说,生产方式总是决定分配。
第三,在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者中,生产力不是《资本论》的研究对象。马克思所说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的“生产方式”,是生产力所决定的,但它本身不包括生产力。诚然,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三者有着密切的联系。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在研究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时,不能脱离生产力和实际劳动过程。但是,无论如何不能因此把生产力或实际劳动过程作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马克思说:“政治经济学不是工艺学。”[12]又说:“正如考察商品的使用价值本身是商品学的任务一样,研究实际的劳动过程是工艺学的任务。”[13]
总之,马克思关于《资本论》研究对象的规定是科学的定义。这一规定不仅实际上解决了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而且实际上也解决了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问题。从马克思的规定中可以顺理成章地引导出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资本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从马克思的规定中还可以顺理成章地引导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这就是,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研究人类社会各个历史发展阶段上的生产方式以及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或经济关系。
(本文节选自,《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原标题“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